答:1、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修正案),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。2016年3月24日(不含)前,机关、企业事业组织、社会团体的职工晚婚的,除法定婚假外,按照原《条例》给予7天晚婚假;2016年3月24日后结婚的,除法定婚假外,按照《条例(修正案)》给予所有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7天假期的规定。 2、单位都是一样,具体政策由单位执行。 3、北京市条例中的奖励、处罚等等政策原则上针对的是户籍人口,其他单位员工由单位把握执行。
回答者: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-05-18 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